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——刘琼
日期:2021-07-08 18:24:17  打印本文

 

刘琼,女,中共党员,教授,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原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,现任文学院院长

刘琼同志2011年至今,先后担任文学与传媒系党总支副书记、书记,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,十年来一直奋斗在党务工作岗位上,为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,积极探索“党建+”工作模式。所在党组织先后获评云开体育、湖南省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;个人曾获湖南省教育工委“芙蓉百岗明星”称号,多次被评为校级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“先进个人”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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