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安全生产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
日期:2020-10-08 16:37:14  打印本文

习近平:树牢安全发展理念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

 

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,当前,全国正在复工复产,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 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》是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,主要聚焦在风险高隐患多、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消防、道路运输、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、工业园区、城市建设、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,组织开展安全整治。 

计划阶段

2020年4月28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》新闻发布会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1日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,分为动员部署、排查整治、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。

一、2020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

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,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。

二、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

主要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“两个清单”,坚持边查边改、立查立改,加快推进实施,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。

三、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

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“两个清单”,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,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,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
四、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

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,梳理法规标准、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、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,逐项推动落实,形成一批制度成果。

 

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

一、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

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,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建立“人人有责、层层负责、各负其责”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,健全“明责、知责、履责、问责”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。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,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。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,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,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,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着力消除盲区漏洞。(各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二、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

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,形成安全风险清单,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,建立安全风险评估、管控、公告制度。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实现隐患排查、登记、整治、报告、销账闭环管理。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,加强与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,促进资源共享、信息互通,充分调动行业协会、专业企业、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,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。(各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三、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

1.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

2.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

3.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。

4.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。

5.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。

四、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

1.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。

2.加快矿山、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。

五、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

1.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。

2.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。

3.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。

4.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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